2012年3月18日 星期日

瀝青混凝土面層舖築施工要領

  1. 氣溫過低(低於15℃)或天候不良(下雨)時,或表面過度潮濕均不適合舖設地瀝青混凝土路面。
  2. 地瀝青混凝土應在透層噴舖五天後施工,在透層舖設後路面如有孔洞、碎塊或凹凸不平之處,應在舖築地瀝青混凝土前,以地瀝青混凝土依合約規定拌合填補。
  3. 正常壓實每層瀝青混凝土舖面混合料之厚度不得超過5㎝。
  4. 無法使用機械方法舖設時,以使用認可其他舖面機械或人工散舖法為之。對於機械舖築不能到達之處,可以人工散舖拌合料。然後利用加熱之鐵鏟與手耙操作舖築,拌合料之使用不應比以適當操作舖築之速度為快。
  5. 壓路機應為自動式之鐵輪壓路機及膠輪壓路機,其操作時之速率應儘量緩慢,避免地瀝青拌合料滾壓後產生移動之現象。
  6. 縱向與橫向接縫需小心設置。需要良好之粘結與密封接縫。為獲得此種效果,如經工程司之同意接縫可塗以地瀝青材料。
  7. 在逐層舖築面層上其縱向與橫向接縫應交錯施工,以免某相接二層之接縫在同一位置,縱向接縫之參差交錯寬度最小應為15㎝,並應使路面最上層所築之縱向接縫位於分道線上。
  8. 沿著邊溝或鄰接路面邊緣做接縫時,並於修整機械舖設熱混合料後,應使用足夠之混合料回填餘留孔隙,接縫應以耙背按正確之高度與水平適當設置,以期在滾壓時獲得最佳壓實。
  9. 新舊路面之接縫,或隔天之工作接縫,應小心設置使新舊路面之間能產生完全而連續之結合。如需獲得良好之結合接縫,則其結合面需塗以一層熱瀝青材料,然後再舖上熱地瀝青拌合料並耙成適當之厚度以符合設計路面高。
  10. 在舖築地瀝青拌合料之前,所有緣石、邊溝、人孔等等之接觸面均先塗上一層均勻之熱地瀝青膠泥或溶於石油之地瀝青,應細心操作加熱式光面機,或夯土機,加熱於(非燃燒)舊路面,使能適當結合。
  11. 拌合料舖設後,應徹底及均勻地壓實。其中橫向接縫、縱向接縫、邊緣、.初步滾壓、續壓、修面滾壓等所有接縫與邊緣之第一次滾壓、初壓、最後與修面滾壓均勻需使用雙軸鐵輪壓路機。續壓則使用膠輪壓路機。
  12. 新耙平之拌合料需及時滾壓不得耽擱。所有滾壓應以縱向方向自路邊開始壓向路面中心。
  13. 壓路機續往返滾壓至少應重疊壓路機寬度之半,且在相同地點之交替滾壓不得終止。
  14. 壓路機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五公里,並須時時保持慢行以免熱瀝青拌合料發生位移現象,如因倒轉壓路機之方向而發生位移時,應立刻補以新拌合料用齒耙(Rakes)立即予以改正。
  15. 滾壓應連續不斷地進行,以便拌合料在可工作之情況下能獲得均勻之壓實,直至無滾壓痕跡時為止。
  16. 為防止壓路機為拌合料所黏著,車輪應保持適當潤濕,惟用水或用油過多時,均不予允許。
  17. 壓路機應保持良好情況,最後壓實時雙軸鐵輪壓路機之輪寬載重不得小於40㎏/㎝,並需連續操作務使路面各部份均得同等壓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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