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與模板接觸之混凝土表面在完成澆置及修飾後可選用下列方法養護:
- 持續灑水、噴霧或滯水。
- 覆以保濕性媒介材料,如吸水性織物或細砂等以保持潮濕。
- 施以不超過65°C低壓蒸汽。
- 使用不透水覆蓋材料。
- 使用符合CNS 2178〔混凝土用液膜養護劑〕規定之液膜養護劑。
- 巨積混凝土以水養護為宜 ,可兼顧冷卻效果。
法之轉換過程中不得使混凝土表面乾燥
混凝土養護期間受日曬之鋼模或木模均應保持潮濕以使與其接觸之混凝土水分損失減少。 與模板接觸之混凝土已硬固,模板繫條已鬆開而模板仍在時,應將水在模板內由上往下流,以使混凝土面溼潤。
除另有規定者外,混凝土之養護期間應按下列規定:
- 早強混凝土至少須持續養護3日。
- 一般混凝土至少須持續7日,惟若作圓柱試體放在構造物附近以同樣之方法養護,當平均抗壓強度達 fc’之70%時,可以停止保濕措施。
- 巨積混凝土之養護期最短為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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